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海石:好评
有点噪!地理还是挺方便的。投诉艺龙,把我订的房间弄成是无窗的!网上也没注明一下!不过艺龙的认错态度也算可以!快把钱退给我!
胡永成:好评
蛮喜欢的。好好好好好。
一一:好评
这是我第二次去这家酒店,当时能在这个价格上订到这个房型还是挺欣喜的,坦白说我很喜欢这个房型。里面的吊灯很漂亮,电视屏幕也比其他房型大一点,带电脑的。唯一比较遗憾的是,这个房间在走廊尽头,距离火车铁路比较近。